『搖』了再上-學生使用違禁藥物之處理
撰稿者 呂佩珊 陳滄輝 吳淳綜
一、前言
俗稱「搖頭丸」的MDMA,取代安非他命,成為e世代藥物濫用的主流。衛生署統計發現,今年上半年MDMA的查獲量即接近去年一整年的總數;最近更有醫院通報,一名十九歲青少女服用搖頭丸成癮,出現疑似精神分裂症,顯示濫用搖頭丸副作用嚴重。
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局長李志桓說,MDMA其實是安非他命類的毒品,又有「快樂丸」、「綠蝴蝶」、「忘我」、「亞當」、「狂喜」等別名,具有中樞神經興奮及迷幻作用,口服後會有愉悅、多話、情緒及活動力亢進的行為特徵。使用者若在擁擠、高溫的空間下狂歡勁舞,常會因運動過度導致缺水、高燒、痙攣,甚至併發肌肉損傷、凝血障礙、急性腎衰竭及心衰竭致死。衛生署在民國八十七年將之列為第二級毒品。
李志桓並指出,長期使用MDMA,不但會上癮,更會造成腦部神經損傷而產生記憶減退、妄想、幻覺及精神分裂症等現象。許多青少年誤以為周末狂歡,偶一為之不會成癮,卻往往身陷其中,難以自拔。
由於以往毒品取得之到較不易,因此學生濫用之情況並不嚴重,而現今因為資訊發達,網路便利,加上PUB、舞廳林立,學生極易利用各種管道取得毒品,因此在校園中此一問題日益嚴重,已經成為各個老師都必須面對的事實。(註一)
二、吸毒者的特徵症狀(註二)
1.
個人的情緒、態度、習慣突然地改變、不穩定、脾氣暴躁
, 與家人、朋友相處不好,易生衝突,人際關係不良。
2.
學校或工作適應能力減退,學習興趣降低並與學校活動脫節。
3.
瞳孔不正常的放大或收縮(有些毒品會使眼球縮小,有的則在任何光線下,都會使瞳孔放大)。
4.
做事鬼鬼祟祟怕被人看到。
5.
精神恍恍惚惚,偶爾有自言自語的情形發生。
6.
對外表現忽視,對於穿著和衛生都不再講究。
7.
朋友圈子顯著地改變與吸毒者有來往。
8.
眼睛無神、渙散、注意力不集中、食慾不佳。
9.
金錢花費很大,或有偷竊行為及借錢次數增加等行為。
三、吸毒對班級與校園的不良影響
1.易於吸引其他同學加入:一旦班上出現某個學生有濫用藥物的情況,其餘學生也有可能因為此位學生的慫恿與鼓勵等原因,一同加入濫用藥物的行列中。
2.容易發生金錢上的糾紛:毒品的價格相當高昂,因此學生不可能足以負擔如此龐大的金錢,勢必利用各種手段獲得鉅額的金錢,因此學生之間也許會發生勒索或者借錢不還的情況。
3.影響班級上課氣氛:吸毒學生對於教室的秩序會有一定的影響,諸如上課睡覺或者根本不聽教師上課等情況,容易造成學生之間的漫延作用。
4.容易交結不良分子:吸毒學生的毒品來源很可能是校外不良份子,因此容易與這些人結交,不只影響其個人,對於整個校園的安寧與安全會有一定的影響。
四、具體解決方法(註三)
毒品氾濫不是一天兩天的事,防毒是必須從各方面著手,可分為家庭、學校、設揮、青少年四個方向:
(一)家庭:溫馨有愛的家庭是摒絕毒品最有力的堡壘:
1.
建立和諧健全的家庭關係及親子感情是預防青少年染上毒品最有效的方法。父母失和、家庭破碎、父母不負責任最易造成孩子吸毒。
(二)學校:青少年除了自己的家庭外,學校可說是第二個家庭。防毒,學校的角色、地位也很重要:
1.
建立學生多方面的價值觀,肯定學生多方面的表現或成就,使其有自我實踐的機會,切忌一味地以智育成績掛帥,否則容易導致青少年以毒品尋求解脫及逃避現實。
(三)社會:成立國家專責機構,統籌運用國家資源,結合民間團體及
醫療人員投入反毒工作,除了生理的治療外,更應建立心
理治療體系以長期支持成癮者的復健,讓「毒癮者」能「
重生」,以有效降低吸毒人口,亦使吸毒者不致因一再累
犯而無法自拔。
1.
整合社會輔導網路,強化預防施用毒品的輔導功能。國內青少
年輔導機構、救國團各地青少年輔導中心(張老師)、各縣市
少輔會、各大專院校學生輔導中心、各高中職、國中心理輔導
室等,均有專業輔導人員,除平常的輔導工作外,如能建立彼
此聯繫的網路,暢通轉介管道,並加強毒品認識的講習,也可
擔任防範青少年施用毒品及戒斷後的心理治療及復健工作,對
於解決青少年施用毒品問題將大有助益。
(四)青少年:以上所列舉的都是外在環境因素,其實防毒最大的力量在於青少年本身的認知,而青少年因經濟因素,其他毒品
比較昂貴,都是吸食安非他命,青少年應該注意下列四點:
1.
吸食安非他命都要歷經一段學習的過程,而學習的對象一定是他最親近、最重要的人物,可能是自己的兄弟姐妹、最要好的
朋友、同學或「死黨」。所以青少年朋友交友,自己要特別當心,多交益友,勿濫交損友。
其次,所謂預防勝於治療,預防毒品近身的有六個方法(註四):
1.摒拒不良嗜好:
在許多毒品犯罪的吸毒經驗中,大多數是從吸煙、喝酒、施用安非他命到海洛英的漸進方式發展,這些人為了追求更大的感官刺激,而走上吸毒的不歸路!
拒毒的最基本方法就是要自始摒拒不良嗜好,而經常熬夜、日夜顛倒等不規則的生活作息,也會間接造成不良嗜好,年輕朋友更應該謹慎。
2.善用好奇心,不要以身試毒:
毒品所造成的心理依賴非常可怕,吸毒犯在監獄服刑三、五年,其生理上的身癮早已戒除,但「心癮」難除,往往一出獄後又情不自禁,千方百計再度找毒,這也就是吸毒者終生進出監獄的悲慘寫照。因此千萬不要出自於好奇心,或自認「意志過人」、「絕對不會上癮」而以身試毒。
3.尊重自我、堅決拒毒:
毒品所傷害的是自己的健康、生命與尊嚴。尊重自我是對自己的生命負責,千萬不要礙於情面或講求朋友義氣而接受朋友的引誘與慫恿。
4.建立正當的情緒抒解方法:
人生不如意時常八九,難免有情緒低落、苦悶沮喪的情形,當然需要尋求舒解、宣洩,但是應該尋求正當健康的舒解方法(如聽音樂、看電影、運動、找朋友傾訴等等),如一時的空虛、鬱卒就靠毒品來舒解,反會沉淪於毒品之中而不能自拔。
5.認識正確用藥觀念:
健康的身體、飽滿的精神,必須靠適當的營養、運動與休息,想用毒品藥物來提振精神或治療病痛,只不過是預支精力,透支生命的愚行罷了!
6.遠離是非場所:
根據統計,電動玩具店、KTV、MTV及地下酒家、舞廳等場所,是吸毒者和犯毒者最長出沒的地方,販毒者往往不擇手段地在這些場所設下陷阱,引誘或威脅青少年吸食、施打毒品。
提高警覺性、不隨便接受陌生人的飲料、香菸:
毒害不會從天而降,通常都是經由毒販設陷阱傳送,.時下即發現有將毒品摻入香煙供人吸食的案例,所以應該隨時提高警覺,在不熟悉的場所中,不要隨意接受他人送的飲料或香煙等,以確保自身安全。
對青少年而言,同儕壓力常常是其嘗試接觸毒品的第一步,如果你的朋友邀你做不好的事,你不想做,你該如何應付呢?教你六種說「不」的方法(註五):
1.肯定友誼:以誠懇的態度表示雖然很重視雙方友誼,但是不希望因此做出自
己不想做的事情。
2.家教嚴厲:面臨難以推託的壓力時,以家教嚴厲為藉口,加以拒絕。
3.自我解嘲:不理會朋友的嘲笑,並以幽默的語氣緩和不愉快的氣氛。
4.轉換話題:談到你不喜歡或是感到壓力的話題時,設法轉換一個新的話題。
5.遠離現場:朋友邀你一起做觸犯法律或校規的事情時,明確拒絕後,立刻找
藉口離開現場。
6.堅持拒絕:無論朋友如何勸說,要始終明確地、堅定地說「不」,不必做任何解釋。
但是,如果染上了毒品該怎麼辦?首先我們要先瞭解吸毒者的心理,再來為其做下明智的抉擇(註六)。
(一)心理建設
不管起初是什麼原因開使吸毒的,想要戒毒卻是大多數吸毒者的心願,只是往往在「這是最後一次」,「這真的最後一次了」,「我發誓吸完這最後一次就不再碰了」
中反覆掙扎,而難以成功。不管如何,「戒毒的決心」仍是最重要的因素,當初找一個藉口吸毒,現在找一個理由藉毒,勇敢面對問題,戒毒才是重生唯一的道路。
(二)明智抉擇
(1)
自動請求治療
政府為鼓勵施用毒品者於犯罪未發決前,自動向衛生署指定之醫療醫療機構請求治療,特於「毒品危害防治條例」中規定:「於犯罪未發覺前,自動請求治療者,醫療機構免將其送法院或檢察機關,而於治療中經查獲一次者,應為不起訴處分或為不付審理裁定」,這項規定,對於吸毒者是一大福音,千萬不要放棄這個戒毒的大好機會。
(2)
充實資訊
戒毒是非長專的工作,無師自通是不行的,毒害的認識、藥癮生理症狀、法律的規定及醫療服務情報等都是吸毒者在戒毒前應該知道的,切記應尋正確管道求知,不要道聽途說而延誤戒治時機。
(3)
堅定戒毒決心
戒毒的過程非常痛苦,會很渴望再吸毒,只有堅定的決心與意志才能抵抗再次吸毒的誘惑,當你下定決心要戒毒時,你可以先靜下來仔細想想吸毒的壞處(發生在自己身上的、看到的、聽到的都包括在內),一條條記錄下來。當決動搖時,再拿出來自我警惕。
(4)
發出求救訊號
吸毒的人最初都以為靠自己就可以戒掉,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必須靠他人才可能成功,當你覺得應該戒毒時,最好能將吸毒原因、吸毒情形、遭遇問題等坦白告知父母、師長或專業人士,彼此溝通,接受他們的關懷與輔導,以堅定戒毒的決心。
五、結論
毒品,在校園中出現,已經不再是新聞了。身為一個教師一定要有所自覺:學生已經不再是如此單純了。中學學生因一時好奇接觸到毒品,並非是什麼罪大惡極的罪犯,但是,毒品為害身心之大,卻是必須十分戒慎處理。吸毒,已經不只是單純的行為偏差而已,對於勒戒等等問題,必須交由專業人士來進行,也正因為如此,在心理輔導上也許比較容易有所疏忽,而教師正是扮演這方面的要角之一,幫助勒戒成功的學生重回校園,並且避免標籤效應與學生自暴自棄的情況,應該是首要之務。
六、附註
註一:民生報〈濫服搖頭丸
搖出精神分裂〉 2000/09/23/
註二:資料提供 : 鮑師母
主愛之家http://www.vsg.org.tw
註四:資料來源
: 法務部反毒宣導手冊(花蓮刑警隊陳寬裕副隊長提供)
主愛之家http://www.vsg.org.tw
註五:資料來源
: 法務部反毒宣導手冊(花蓮刑警隊陳寬裕副隊長提供)
主愛之家http://www.vsg.org.tw
註六:資料來源 : 法務部反毒宣導手冊(花蓮刑警隊陳寬裕副隊長提供) 主愛之家http://www.vsg.org.tw
七、參考資料
1、民生報〈濫服搖頭丸
搖出精神分裂〉 2000/09/23/
2、主愛之家http://www.vsg.org.tw
3、〈正確用藥安全有效〉社教雜誌229期(86年8月),86年夏23期省公報